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产学融合,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推进智能计算与感知现代产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与管理,并促进现代产业学院产学研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实践教学改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有效使用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该项目由智能计算与感知现代产业学院组织发起,并纳入学校教务处统一的申报评审、过程检查及结题验收相关管理。
第三条 项目题目要求源自于企业实际问题,优先支持来自湖南省内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真实案例。
第四条 项目(包括创新类和创业类)指导老师必须由企业工程师署名,并在学校申报系统中进行录入。学校系统负责将导师信息录入为校内老师,而企业导师信息则录入为企业工程师。
第五条 项目评审由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并优先立项。学生在系统申报填完后,将申报书提交到现代产业学院办公室。现代产业学院将对项目来源、指导老师署名(企业导师)等方面进行审核,符合现代产业学院资助要求的项目将被汇总提交给校教务处报备,并优先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第六条 经费由智能计算与感知现代产业学院和校教务处共同资助。所有经过学校立项的各级项目都会获得现代产业学院一定额度的资助。获得国家级、省级立项的项目除了从教务处获取经费外,还将获得现代产业学院提供的配套资助;而获得校级立项并且通过自筹经费的项目,则可以享受来自现代产业学院全额资助。
第七条 根据“真题真做、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以企业真实需求为研究和实践基础,注重训练实验过程和设计实践方案,在激发学生对于产业开发和科研工作兴趣的同时,也注重培养他们独立研究、团队协作以及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
第八条 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具有创新性的研究项目设计、实施、报告撰写以及学术成果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营以及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或服务,并进行相关的创业实践活动。
第九条 申报对象为智能计算与感知现代产业学院学生(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工程与设计学院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1. 申请者需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思考能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创业实践表现出浓厚兴趣,并有余力进行项目开展。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合作以实现多领域交叉融合。原则上,每位负责人只可承担一个课题。
2.申请者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在结合前沿知识和社会需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项目方向,选题应具有新颖思路、明确目标,并体现探索性或创新性。
3. 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实验设施、创业基础以及指导教师支持等方面。
4. 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到2年,并须在毕业前完成。
第十条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实验材料费、资料文印费、版面费等相关支出。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发票需在指导老师签名后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经费使用、结题总结及成果鉴定等工作。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按学校教务处的管理要求进行结题,并在结题完成后,向智能计算与感知现代产业学院提交一份完整的结题材料(包括总结报告、论文、设计和专利等)。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智能计算与感知现代产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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